
有些债务人耍小聪明,借钱时拿的不是自己的身份证,而是亲戚朋友的。借条上写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别人的,等到要债时才发现签字人和实际用款人是两个人。
这种情况对出借人来说很棘手,但并非无解。首先要查明借条上签字的这个人,与实际借款人之间是什么关系。如果签字人明知自己在帮人借钱,他本身就是借款人,不管钱最终被谁用了,他都要承担还款责任。你直接起诉借条上签字的那个人就行。
如果签字人是被冒用身份证的不知情者,那就涉及了刑事犯罪。实际借款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签订合同骗取钱财,可能涉嫌诈骗罪。出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,同时保留民事起诉的权利。
防范这个风险的最好办法,就是借款时核对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是否一致。让借款人手持身份证拍一张照片,或者录一段视频确认借款意愿和金额。有了这个环节,事后就没人能抵赖说不是自己签的字。当面核对这几十秒钟,能堵住后续一大堆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