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借款,丈夫是否有共同偿还义务需分情况判断。
若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,如为家庭日常开销、共同经营生意所借,依据《民法典》,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丈夫有共同偿还义务。
若妻子借款时,丈夫事后进行了追认,比如在借条上签字或明确表示愿意共同偿还,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,丈夫要共同偿还。
若妻子所借款项仅用于其个人事务,未用于家庭,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,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丈夫通常无共同偿还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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