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存在官司债务时,一般不能直接注销。
在法律上,公司注销需进行清算程序。清算时要清理债权债务,若有未了结的官司债务,需先对债务作出处理或提供相应担保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公司清算时,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。
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,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,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,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。所以,有官司债务的公司不能随意注销,否则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。